来源:励普教育综合2022-03-17 1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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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的通知》,2022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另行发放纸质证书,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要求,提升证书服务电子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和用人单位,将在我区试点启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种类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
二、发放范围
凡2021年度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核标准并通过资格后审的应试人员。
三、证书使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与纸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申报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资格增项考试、二级建造继续教育等事项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启用时间
2022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另行发放纸质证书。2021年12月31日之前核发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可正常使用,持证人无需更换。
五、获取方式
参加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三科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后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登录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首页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打印入口,获取个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系统只允许持证人打印证书,请持证人妥善保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查询用人单位、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 查询电子证书信息:输入相关查询条件,获取电子证书查询结果。
核验用人单位、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手机中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中的二维码核验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注意事项
参加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三科成绩合格但正在审核学历的第二批应试人员(见附件2),相关材料已寄往各核发教育部门确认真伪,待收到回复后,将对通过审核人员即时发放《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对骗取、转让或者涂改电子证书、伪造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并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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