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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异常”证书信息的公示

来源:转载2022-03-03 1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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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异常”证书信息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部分从业人员资格全程网办的通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证书实名确认的补充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完成实名确认的人员证书标记为“异常”状态。现将“异常”证书人员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申请解除“异常”标记的企业或个人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承诺书、个人承诺书(个人资格证持证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承诺书)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大楼二层)复核确认后,方可解除“异常”标记。

公示期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依规注销剩余“异常”证书。

咨询电话:0871—68503744、0871—68503745、0871—68503749、0871—68503751。

资格证书遗失网上申请补办指南:

为进一步方便专业技术人员补办证书,开通网上受理资格证书补办申请服务,申请人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nrsksw2017@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证件号码后四位+补证”。

(一)身份证件照片电子版;

(二)下载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并拍照电子版;

(二)2寸个人近期白底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

证书补办完毕后,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选择的“补办证书领取地点”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我省仍保留并优化线下补证服务,各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均可受理,请就近选择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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